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高科技公司發放高額員工分紅,以鴻準員工每人平均獲配逾2,700萬元最多。在最低稅負下,高分紅配股公司的員工,超過600萬元的免稅所得要加課20%所得稅,千萬分紅的高科技員工粗估要增繳上百萬元所得稅。財政部分析,高科技員工如屬高稅率(如30%以上)、純薪資所得無其他免稅所得者,最低稅負對鉅額分紅課稅的衝擊相對會較小。 高科技業去年獲利佳,員工分紅水準也較前年高。據統計,科技業配發員工分紅最多的企業首推鴻準,平均每位員工可獲配2,750萬元;原相科技員工居次,平均可獲配1,796萬元。 依據促進產業升級條例規定,員工分紅配股目前僅按面額10元課稅。去年元月實施最低稅負制,明訂超過面額以上的員工分紅配股,需併入最低稅負課徵20%所得稅。 財政部說,並非所有的員工分紅配股都會被課徵20%的最低稅負所得稅。構成課徵條件者,必須符合兩大基本要件: 一、所得結構中,合計應稅所得(如薪資、股利、利息等)與減免稅所得(如未上市櫃交易所得、超過面額以上的員工分紅、非現金捐贈等)的總額超過600萬元者,才需申報最低稅負。 以鴻準與原相的員工為例,如平均每人獲配分紅都超過千萬元,已構成需申報最低稅負的要件。 二、需申報最低稅負者,可自所得總額中減除600萬元免稅額,按20%稅率計算出的應納稅負,與一般應稅所得換算出的原始應納稅負比較,最低稅負超過一般所得稅額的差額,就是應補繳的所得稅。反之,若最低稅負低於一般所得稅額者,即可免繳最低稅負所得稅。 【2007/01/19 經濟日報】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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